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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化学院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绥化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3月06日来源: 发布人:点击:

中共绥化学院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 绥化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经学校党委研究、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国共产党绥化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于2022年3月11日、12日召开。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就代表选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党代表必须是具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代表着广泛性和先进性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二)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绝对忠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清正廉洁本色。自觉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四)具有勇于担当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勇于担当,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愿奉献,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五)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努力服务师生,忠实履行代表职责,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议政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及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二、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我校现有正式党员936名,其中教工党员493名,学生党员354名,离退休党员89名。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 结合我校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情况,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116名。其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占48%左右,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46%左右,工人代表、离退休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占6%左右。代表中,女党员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各占一定比例。第三次党代会代表以各党总支为单位进行选举,代表名额的分配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及工作需要确定。具体代表名额分配及结构要求见《中国共产党绥化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分配表》。

现任中共党员学校领导作为党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别参加到一个选举单位进行选举。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本次党代会代表的选举以各党总支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推荐、选举,主要程序是:

1.各选举单位组织所辖党支部按照多于代表分配名额30%以上的比例在本选举单位范围内进行推荐提名。按照学校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各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党委组织部沟通,按照多于代表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3.各选举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对代表进行考察时,考察组组长必须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同时,在本选举单位范围内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党总支会议,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呈报学校党委审查和批复。

5.学校党委审查批复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直接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选举结果呈报学校党委初步审查和批复。

6.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学校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请学校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经预备会议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党组织书记要真正负起责任,将其纳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做好选举教育,严格酝酿、推荐、选举程序,不能把选举工作简单化。

(二)严格代表条件,坚持优中选优。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把好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优。所选代表必须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必须具备代表条件并受到群众公认,符合名额分配和构成比例要求,保证代表质量。

(三)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确定候选人名单、提出考察对象时都要坚持集体讨论。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参与选举工作,行使好党员的民主权利。

(四)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执行选举程序。要按照规定的选举程序和环节,严格依规操作,该走的流程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简、一个都不能颠倒,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沟通,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五)严肃选举纪律,确保选举风清气正。要严肃代表选举中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对选举工作中出

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确保代表选举风清气正。

五、代表选举工作日程安排及相关材料呈报要求

1.2月21日,下发代表选举工作通知。

2.2月21日至22日,各选举单位组织所辖党支部进行推荐提名,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上报《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

3.2月23日,各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党委组织部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4.2月23日至26日各选举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

5.2月27日,各选举单位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向学校党委呈报《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材料》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学校党委审查和批复。

6.2月28日至3月2日,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向学校党委呈报《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和《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学校党委初步审查和批复。

7.收发相关呈报和批复材料的部门为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才东、叶航

联系电话:0455-8301032

电子邮箱:

附件:

1.《中国共产党绥化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2.《中国共产党绥化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3.《中国共产党绥化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

4.《中国共产党绥化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5.《中国共产党绥化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6.《中国共产党绥化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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